西安将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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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10:29:05文章来源:网络责任编辑:清馨园林点击:
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将于3月18日施行。森林、林木、林地及其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森林资源将纳入责任网格化管理。
《办法》规定,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西安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发展规划,确定森林资源总量总体目标;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并监督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等工作。
西安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将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办法》要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主体未履职尽责的,有权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以上是北京园林绿化公司为大家介绍的,有关西安将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能有所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10-62858902进行咨询,北京园林绿化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辛庄路双新办公区3号楼。
《办法》规定,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西安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编制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发展规划,确定森林资源总量总体目标;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并监督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等工作。
西安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将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办法》要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主体未履职尽责的,有权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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