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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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14:50:48文章来源:网络责任编辑:清馨园林点击:
12月9日,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于12月2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得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共25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体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主要针对适用范围、自然植被利用、永久保护绿地、绿化规划编制、绿地及植物覆盖指标、新建项目绿地指标、附属绿化设计审查、养护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立法,标志着张家界城镇绿化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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