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风水学:居住区道路的风水规划
1、要通畅,不错不堵 在居住区内划分各个居住小区或独立街坊的道路系统之间,要求互相顺通,避免互相错位或出现尽端式的“断头路”,从而形成堵截或丁字交叉点。避免产生正对道路的建筑接受路冲。这是风水形法所忌的。
2、要优选道路走向,避“四正” 居住区道路走向关系着居住小区和居住街坊的道路系统和建筑布局。其走向应予优选。要合于采光和通风要求。道路系统应争取南北、东西走向,同时还应避免正子午、正卯酉走向。避免过正,力求微偏。以合于风水学理法的要求。
3、道路力求平直,避免无意义的弯曲 除山区、水网等特殊地形地貌限制外,在平洋地段,应力求道路的平直。不仅有利工程管线设施和工程经济,而且有利于风水环境需要。道路弯曲产生的反弓和路冲,是风水形法所忌。受反弓和路冲波及区的地段使用价值被损低。道路反弓和路冲的波及区大小,其决定因素有四:
① 拐点的弯曲度大小;
② 道路冲煞线段的长度;
③ 道路坡向和坡度;
④ 道路流动量(车流、人流)大小。结合现场踏勘和规划资料是可以预知的。
当现状已经产生或受制约必须产生上述情形时,应在冲煞波及区内布置必要的绿化防护带加以化解。住宅不应直接布置有冲煞波及区地段内。
4、道路交叉力求正交 相交叉的居住区道路,应力求正交,避免斜交。斜交,不仅不利于工程管线设置,妨碍交通车辆的良好通行(锐角转变半径缩小,交通视距不足),而且会造成风水上的剪刀煞地段。损害这种地段的环境质量和土地利用价值。这种地段不宜布置建筑。基于统计学,风水民谚有“路剪房,见伤亡”的谚语,这种地段,在噪声污染、大气污染上也是不利的。只适宜绿化和园林小品,标志性设施等非居住性设施。
5、道路交叉口的防护三角形 城市居住区道路,其交叉口一般规划有交通“视距三角形”反映在道路红线上,加以限定。但实际上,“视距三角形”在城市交通红、绿灯的保障中已失去意义。另外许多建筑向着交叉口设门,门前广告、车辆障碍“视距”物体甚多,“视距三角形”失去原意。“视距三角形”应明确为“防护三角形”。
在道路红线保障的“防护三角形”内,不应布置建筑物,不能停车,不应布置任何障碍物。应布置防护绿化带,街头小绿地,美化街景,防音防尘,达到风水环境的改善,面对“剪刀口”作绿地防护,是必要的。
6、道路的红线与红面角 道路红线,是道路及其设施的法定线,任何建筑均不可逾越,世界各国已实施多年。但是,建设实践证明,弊端很大,法律界线不严密。红线无法限定“占天不占地”的建筑形式。虽然,一幢建筑基底不越红线,但是,在上部逐渐悬挑向街心,在道路空间上施加遮压,也无法认定为是否越红线。在城市地皮紧张条件下,建设开发商寸土必争,追求出房率和面积增效,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上述情况势所难免。只能在建筑管理上随机批准或拒批,毫无法律法规的明确依据。这类问题,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出现。
中国风水学中的“天堑煞”,是指在两座高物之间隙缝中,风疾气不聚,鸟不作巢,人不可居。城市街道如果很窄,而两侧建筑加高,也会形成天堑煞。经现代测定,单面高层建筑接受风吹后,其反射的反激风扩大风速五倍,而双幢高层夹缝的街道上被反激风飘起摔伤而诉讼建筑师的案例,说明中国风水学理论的价值。如果街道两侧建筑在一条红线上争相加高,挤压空间,在风水学上无疑是有害的。只从采光的太阳因素上也是不利的。而风水学的生气、煞气的考量尚不止太阳一个因素,它含有太阳、月亮、星宿、时间、地貌等时空因素。街道空间,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制约,是危险的。
红线是必要的,但是不足,应实施红面角制。即,把道路红线引向空中,形成一个红面。而这个红面不一定垂直于地面,应是有角度地坡向道路。角度大小,随街道的需要在规划中确定。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越高,其退后距离越大。形成不同的建筑线,避免了对街道的一字排压,从而改善街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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