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林作业是怎样规定的?
造林作业是实施造林的过程。包括造林方法适用条件、配置方式、整地要求、播种和栽植、造林辅助材料施用和蓄水保墒措施等六部分内容的相关规定。
关于造林方法适用条件。按照播种造林、植苗造林和分殖造林3种方法进行规定。播种造林适用大粒种子,或者发芽迅速、生长较快、适应性强的中小粒种子,且种子资源丰富的树种,以及土壤湿润疏松、立地条件较好、鸟兽害较轻区域的造林地,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利于种子早出芽,节约成本,免受大风、流水和鸟兽危害;植苗造林适用于各种立地条件以及可以人工培育苗木的各类树种,这样规定主要考虑苗木根系完整,对不良环境抵抗力强,生长稳定;分殖造林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易于获取分殖材料,能够迅速产生大量不定根、地下茎的树种;造林地水分、土壤条件较好;造林季节水分蒸发量小于降水量的造林地,这主要考虑分殖造林树种应无性繁殖能力强,土壤利于保墒。
关于种植点配置,即植株在造林地上的分布形式。排列方式不同,改变光照时间、方向以及矿物质及水分供应。在正方形、长方形、品字形等多种配置方式中,要注意群状、自然和行带式配置的应用。群状配置,植株在造林地上多以3-20株形成相对独立的群丛状分布,群间距显著大于群内株间距,群内苗木很快郁闭,形成一个有利于苗木生长的集团,对不良环境抵抗力较强,这种方法适宜次生林改造或立地条件较差的造林地营造生态公益林。自然配置,随机配置种植点,适用于生态公益林;依据造林地土壤分布条件配置种植点,适用于干旱、贫瘠土层博的石质山地;依据林间空地情况配置种植点,适用于林冠下造林、沙地造林。针对旱区造林,新增行带式配置,宜以1-3行为一带,可采取乔灌草、灌草结合的配置方式,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光、热、水等,解决林木生长与水热之间的矛盾。
关于造林整地。《新规程》特别强调整地方式必须符合保护自然生境、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在"根据立地条件、林种、树种、造林方法等选择整地方式和整地规格"的总原则下,作出5条具体原则规定。一是保持水土。采用集水、节水、保土、保墒、保肥等保持水土的整地方式;二是保护已有植被。山地不应采用全面整地、炼山等破坏已有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整地方式;三是利用已有植被。利用已有林木、幼苗幼树,创造有利于造林苗木健康生长发育和森林形成的生境;四是经济适用。采用小规格、低成本的整地方式,减少地表的破土面积;五是限制全面清林。除杂草杂灌丛生、采伐剩余物堆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严重等,不进行清理无法进行整地造林的造林地外,不应进行林地清理。
在多种整地方式中,删除了《老规程》中的全面整地方式,增加了沟状整地、集水整地,这两种整地方式主要适用于旱区造林整地;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整地规格,各地可根据实际,由设计单位因地制宜地科学确定。增加了盐碱地、石质山地、废弃矿山用地、流动半流动沙地等四类难利用地改良技术措施与规定。在有些地区,还有大量的难利用地急需造林绿化,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难利用地实施造林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针对难利用立地特点,《新规程》提出改良的具体技术措施,以适应难利用立地所在区域造林工作的需要。与《老规程》相比,《新规程》就整地技术规定进行了有益创新,提倡或约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措施具体,既注重自然生境保护,更注重利用已有植被资源,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同时降低成本,也注重难利用立地改良。
新增加了造林辅助材料施用和蓄水保墒措施。一是在肥料施用原则中增加了"在水源地、水体周边等生态区位特殊地段,尤其在坡地,需施肥时,应施有机肥,避免水体污染"的规定,主要考虑肥料中一些有害元素及化合物进入水源后很难短时间降解、转化,会对生态造成破坏。二是规定了网围栏等隔离材料、木杆等杆形支撑材料、秸秆和草等包扎防寒材料、各种袋形和管形防虫和防旱材料等防护材料在造林中的使用。网围栏主要用于人、畜活动频繁处,防止人畜随意进入造林地,损毁苗木;支撑材料主要指木(竹)杆等杆形材料,用于定植后固定苗木、防止苗木风倒;越冬材料主要为秸秆、草、塑料布等材料,用于包扎苗木,或铺于造林地,起防寒作用;防虫材料主要指各种袋形、管形材料,套用于苗木基干部,可起到防虫、防旱等作用。三是蓄水保墒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改变土壤水分蒸发条件和改善土壤结构,增强持水能力,具体包括地面覆盖材料地膜、草被、秸秆、石块、瓦片以及保墒剂等地表防蒸发措施及分别旱区、黄土高原区、沙区提出的土壤蓄水保墒措施等。这些造林辅助材料和蓄水保墒措施的应用,将极大提高造林成效。